河南多地发布限行通知,郑州四环内12月4日至31日单双号限行
- admin
- 2025-07-05
- 出行攻略与工具
- 496浏览
- 0评论
(百姓呼声截图)
目前河南已经有
郑州、开封、周口、漯河
焦作、濮阳、信阳、安阳
发布了限行通知
郑州市
郑州市政府于12月2日傍晚发布了一则通告,规定自2020年12月4日起至12月31日止,市内四环区域(不包括本路及连霍高速公路)将在每日的7点至21点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具体为单日允许单号车牌的车辆通行,双日则允许双号车牌的车辆行驶,而新能源汽车则不受此限行规定的影响。
限行具体内容如下:
1、限行区域
东四环周边、南四环周边、西四环周边以及大河路(不包括该路段本身、以及区域内的连霍高速不受限行措施影响)所覆盖的所有道路。
2、限行时间
自2020年12月4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每日从早上7点至晚上9点,将执行交通管制措施。
3、限行规定
根据机动车号牌(包括临时号牌及外地号牌)的末位阿拉伯数字(若尾数为英文字母则参照最后一位数字),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具体规定是:尾数为单数(1、3、5、7、9)的车辆应在单日上路行驶;而尾数为双数(2、4、6、8、0)的车辆则应在双日上路行驶。
根据相关规定,交通管理部门不对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校车、残疾人专用车、涂有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保障城市日常运作的环卫、市政、水电、暖气等专用车辆进行处罚。
(三)在连霍高速公路的限行区域内,各收费站入口和出口,禁止限行时段内的车辆进行停靠或驶离。
各类货车在使用过程中,不仅要遵循本通告的相关要求,还需服从郑州市对货车实施的额外限行和禁行规则。对于已经取得通行证的货车,亦需一并遵守本通告中的限行规定。
4、特殊情况
交通参与者需自觉遵循本通告中的规定,预先选定出行方式,并妥善规划行进路径。若婚丧嫁娶等特殊用途的车辆或运送危重病人的车辆违反了限行规定并被查获,当事人可向交警部门阐述具体情况,若经核实情况属实,将不会受到处罚。
5、处罚规定
自12月4日开始,对于那些违规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监控设备和民警现场检查的方式,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开封市
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物,不断提升我市空气质量,有效减轻交通拥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经过深入研究,作出了在市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政策的决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东京大道以南至一大街以东、陇海铁路以北至劳动路至重工路向南延伸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自2020年12月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日的7点至21点期间,将执行交通管制措施。
三、限行规定
根据机动车号牌(包括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的末位阿拉伯数字(若尾数为英文字母则参照最后一位数字),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具体规定是:尾数为单数(1、3、5、7、9)的车辆在单日允许上路行驶;尾数为双数(2、4、6、8、0)的车辆则在双日允许上路行驶。
为确保城市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以下所列机动车不受上述限制措施的影响:
军队车辆、警察车辆、装备有紧急救援标识的汽车、医疗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大型客车型号、中型客车型号、出租客运车型(包括预约出租客运车型)、校车型号、残疾人专用车型号:
对执行公务及承担道路清障职责的车辆,统一进行车身外观涂装,并明确其标识。
环卫、园林、环保、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包括报刊发行与快递服务)、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以及医疗废物转运等领域的专用车辆,其车身外观均需喷涂统一的标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新能源汽车若悬挂了专用的号牌,将不受前面提到的那些限制措施的影响。
各类货车需遵循上述规定,并额外服从开封市针对货车的额外限行和禁行规则。持有通行证的货车,亦需一并遵守这些规定。
四、我们提倡采用环保出行方式。在实行单双号限行的时段里,市区内的限行区域对公交车实行免费服务,以此激励广大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市公交总公司需增派车辆,拉长服务时间,确保市民的出行需求得到满足。市民在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并做好个人的防护措施。
五、若车辆违反了上述规定在道路上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合法的查处。
广大交通参与者需自觉遵循相关规定,预先挑选出行方式,科学安排行进路径。若婚丧嫁娶所用车辆或运送危急病患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可向交警部门阐述具体情况,经核实无误的,将不予处罚。
七、若先前公布的车辆限行政策与本通知存在冲突,则应优先遵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4日
周口市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了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有效应对严重污染天气,不断优化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周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指示,遵循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的统一规划部署,考虑到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面临的紧迫形势,市政府经过深入研究,决定在市内核心区域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政策。《周口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机动车限行措施通告》自2020年12月5日开始,直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每日的限行时间为早上7点至晚上9点。
一、限行区域:
武胜大道西侧区域(不包括武胜大道本身),开元大道北侧区域(不包括开元大道本身),龙源路东侧区域(不包括龙源路本身),以及太清路南侧区域(不包括太清路本身),涵盖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自2020年12月5日始,直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每日的限时为7点至21点,期间将执行交通管制措施。
三、限行规定:
根据机动车号牌(包括临时号牌及外地号牌)的末位阿拉伯数字(若尾数为英文字母,则以数字为准),实施单双号限行制度。具体规定如下:尾数为单数(1、3、5、7、9)的车辆,应在单日行驶;尾数为双数(2、4、6、8、0)的车辆,则应在双日行驶。
为确保城市的生产与日常生活能够顺畅进行,以下列举的机动车辆将不受上述限制措施的影响: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
车辆表面涂装统一的标识,并承担执法职责的多种行政执法用车,以及专用于道路障碍清理的专用车辆。
环卫、园林、环保、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包括报刊发行与快递服务)、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以及医疗废物运输等领域的专用车辆,其车身外观均需喷涂统一的标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新能源汽车若悬挂了专为它们设计的号牌,将不受前面提到的那些限制条款的约束。
各类货车,包括新能源货车,在遵循本通告规定的同时,还需执行周口市针对货车所设定的其他限制通行和禁止通行的相关规定。那些已经取得通行证的货车,亦需遵守本限行规定。
广大交通参与者需严格遵循本通告的相关要求,预先挑选合适的出行方式,科学安排行进路径。对于用于婚丧嫁娶或运送危急病人的车辆,若因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可向交警部门进行情况说明,若经核实情况属实,将不予处罚。
五、若车辆违反本通告规定上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并组织民警上路检查,对违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4日
周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高污染排放柴油货车禁行管理的通告
为增强大气污染治理效果,有效应对严重污染天气,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遵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的统一规划和部署,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就加强禁止高污染排放柴油货车通行措施予以公告。
一、禁止通行区域
武胜大道西侧区域(不包含边界线),开元大道北侧地带(不包含边界线),龙源路东侧范围(不包含边界线),以及太清路南侧区域(不包含边界线),涵盖的所有道路。
二、禁止通行车辆
持有本地或外地车牌(包括临时车牌)的,符合国Ⅲ排放标准及以下的所有柴油货车,均不得进入上述指定区域行驶。
三、禁止通行时间
自即日起全天候禁行。
四、对于持有本地或外地车牌(包括临时车牌)的、符合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若违反相关规定驶入禁行区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并派遣民警上路检查,对违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五、此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4日
漯河市
漯环攻坚办〔2020〕97号
关于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域、市城乡一体化管理区、西城区行政管理部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以及直属和驻漯的各单位:
为了降低机动车排放的有害物质,有效应对严重的空气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条文,遵循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的统一指导和部署,对主城区特定区域实施了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位于南环路北侧、中山路西侧、龙江路南侧以及107国道东侧(不包括这些道路本身)的城市道路区域。
二、限行时间
从2020年12月4日零时起,直至2020年12月31日午夜结束。
三、限行规定
根据机动车号牌(包括临时号牌及外地号牌)的末位阿拉伯数字(若尾数为字母,则以数字为准),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具体规定是:尾数为单数(即1、3、5、7、9)的机动车号牌,可在单日上路行驶;而尾数为双数(即2、4、6、8、0)的机动车号牌,则应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车(包括巡游出租车以及在我市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约车),以及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统一标识的车身外观喷涂,以及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还有道路清障专用的车辆。
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包括报刊发行和快递服务)、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运输以及道路养护等领域的车辆,其车身外观需喷涂统一的标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
因工作、生产或生活需求,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车辆备案。
各类货车在遵循上述规定的基础上,还需额外遵守漯河市针对货车所设定的其他限制通行和禁止通行的相关规定。
在单双号限行时段内,我们鼓励大家选择环保出行方式,市内公交车将实行免费服务,广大民众在乘坐时请注意保持文明秩序。
五、若机动车辆违反本通知规定擅自上路行驶或未依规定悬挂号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电子监控抓拍及民警上路检查的方式,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公开曝光。
六、敬请所有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本通知的相关要求,预先挑选合适的出行方式,并科学安排您的出行路径。
2020年12月3日
焦作市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恢复实施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了持续提升本市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市道路交通的具体情况,市政府已决定在主城区的特定区域重新启动机动车限行政策,现将相关事项予以公布如下:
一、限行区域
我市主城区影视路(普济路至山阳路段)以南区域、山阳路(影视路至人民路段)以西区域、人民路(山阳路至中原路段)以南区域、中原路(人民路至世纪路段)以西区域、世纪路(中原路至山阳路段)以北区域、山阳路(世纪路至南海路段)以西区域、南海路(山阳路至普济路段)以北区域、普济路(南海路至影视路段)以东区域内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上述路段除外。
二、限行时间
自2020年12月7日起恢复限行。
(一)每周一至周四7时至21时限行。
(二)每周五7时至19时限行。
(三)在法定节假日,车辆行驶不受限制。若因法定节假日的调休安排,原本的休息日如周六或周日被调整为工作日,则需遵循相应工作日的限行规定。
三、限行规定
按照机动车号牌(包括临时号牌)上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若号牌末位为字母,则参照末位数字)的规定,工作日每日限定行驶两个号码的车辆。具体来说,号牌末位数字为1或6的车辆在周一禁止通行,2或7的车辆在周二禁止通行,3或8的车辆在周三禁止通行,4或9的车辆在周四禁止通行,而5或0的车辆则在周五禁止通行。
(二)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军队用车(包括武警车辆)、警务用车、消防车辆、医疗救护车辆、工程救援车辆。
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车(包括巡游出租车以及在我市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网约车)以及校车。
车辆外观统一涂装了特定标识,且为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用车以及专用于道路障碍清除的专用车辆。
车身表面涂有统一的标志,涉及环卫、园林、市政(包括污泥及餐厨余垃圾的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涵盖报刊发行与快递服务)、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以及医疗废物转运等多种类型的车辆。
5. 外地号牌车辆;
6.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7.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各类大型货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货车,在遵循上述规定的基础上,还需额外遵守焦作市针对货车的限行和禁行规则;对于那些已经完成通行备案的车辆,它们同样需要遵守本地的限行规定。
四、其他要求
在限行期间,若遭遇重度或更严重污染天气,将需采取更高等级的交通限行管理措施,并将通过另外的通告进行通知。
广大交通参与者需自觉遵循本通告内容,提前确定交通手段,并对出行路径进行科学规划。
在限行区域内违规行驶的机动车辆,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视频监控手段或现场路检路查的方式,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理。
2020年12月1日
濮阳市
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
通 告
为显著减少机动车排放的有害物质,不断优化我市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条文,结合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遭遇的紧迫挑战,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经过深入研讨,作出决议,将在市城区范围内实行机动车分单双日限行政策,特此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2020年12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每日的8点至20点(包括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将执行交通管制措施。
二、限行区域
位于晋豫鲁铁路北侧、濮范高速公路南侧、濮瑞路东侧以及新东路西侧的城市道路区域(上述道路范围除外)。
三、限行车辆
进入限行区域的机动车辆,需根据车牌号码(包括临时车牌)的末位阿拉伯数字(若尾数为英文字母,则取其后的数字)来决定行驶日期。具体规定是:车牌尾数为奇数(1、3、5、7、9)的车辆,应在单日上路行驶;车牌尾数为偶数(2、4、6、8、0)的车辆,则应在双日上路行驶。
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货车需一并遵守本区域的限行规则。对于来自外地的车牌车辆,若在限行时段内进入限行区域,将依照本通告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确保城市的正常运作,并尽量降低对市民日常生活的干扰,以下所列的机动车辆将不受相关限制措施的影响:
军队用车(包括武警车辆)、警务用车、消防应急车辆、医疗救护车辆、工程救援车辆。
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车(不包括租赁车辆)、校车、单位使用的通勤车辆以及专为残疾人设计的车辆。
车身外观需喷涂统一的标识,且这些标识用于各类执行行政执法任务的车辆,以及专用于道路清障的车辆。
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采供血、医疗废物转运、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等领域的专用车辆,其车身外观均需喷涂统一的标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在实行单双号限行的时段,公交车的班次将相应增多,市民在市城区内乘坐公交车将享受免费服务;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后,市城区内的公交车将恢复正常的收费制度。
五、交通参与者需严格遵循本通告内容,预先挑选出行工具,科学安排行程路径。若婚丧嫁娶用车或运送危急病患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可向交警部门阐述具体情况,经核实无误的,将不予处罚。
在限行时段内,若车辆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上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法律,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及民警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处罚。对于未悬挂或遮挡号牌的机动车,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除12分;对于使用伪造或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将面临不超过15天的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扣除12分;若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单双号限行期间,停止执行202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该通告将重新开始实施。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3日
信阳市
为了降低机动车排放的有害物质,不断优化我们市的空气质量,减轻道路交通的拥堵状况,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市政府的批准下,决定在市区核心区域实行车辆限行政策。
一、限行区域
位于北环路以南、新二十四大街与光明路以西、浉河南路以北以及鸡公山大街以东的城市道路区域。
该区域不包括北环路、新二十四大街、南京大道、光明路、农林路、平中大街、安桥、浉河南路、民权街南段、鸡公山大街以及北京大街北段等道路。
二、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每日7时至21时。
三、限行规定
在限行时段内,车辆需在限行区域内按照车牌号码的奇偶性来安排行驶日,即单号尾数的车牌(包括临时和外地车牌)在单日行驶,双号尾数的车牌则在双日行驶。具体规定如下:车牌尾数为1、3、5、7、9的车辆在单日允许上路;车牌尾数为2、4、6、8、0的车辆在双日允许上路。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限行: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公交车、出租车(包括在我市交通运输局及公安交通管理局登记备案的网约车)、邮政专用车辆、以及持有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许可证的车辆,还有经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的学校校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市政、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包括报刊发行和快递服务)、押款、保险查勘以及医疗废物转运等领域的专用车辆,其车身外观均需喷涂统一的标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
在中心城区内,大型和中型货车、以及用于工程运输的车辆(包括渣土车)不得驶入,对于需要穿越中心城区的大中型货车,建议绕行312国道、京港澳高速和沪陕高速。
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循本通告的要求,预先选定出行方式,并对行程路径进行科学规划。在限行时段内,公交车辆将提供免费服务,同时执行疫情防控的常规措施,乘客在乘坐时必须佩戴口罩。
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具体措施包括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抓拍,以及民警在路面进行现场检查。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3日
安阳市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3号)
为了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不断优化我市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已决定采纳机动车分单双日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就相关事宜予以公布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4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包括所有法定节假日以及公休日。
二、限行区域:
位于邺城大道南侧、华祥路东侧、文昌大道华祥路至彰德路北侧、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东侧、长江大道北侧以及光明路西侧的城市道路(上述道路范围除外)。
三、限行办法
进入限行区域的机动车辆需遵守车牌尾号规定,实行单号车辆在单日行驶,双号车辆在双日行驶制度。这里的“尾号”指的是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数字,若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则取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作为尾号。
(二)限行时段:7:00----20:00
(三)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对于外埠号牌的车辆,若在限行时段内擅自进入限行区域,必须依照本通告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包括但不限于军用车辆(如武警车辆)、警务用车、消防车辆、医疗救护车辆、工程救援车辆以及专用于道路清障的车辆。
公交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以及出租客运汽车(包括预约出租客运汽车)、邮政专用车(含快递服务车辆),还有经过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保险勘查车辆、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医疗废物运输车辆,以及那些外观上喷涂有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单双号限行期间,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
五、在限行时段内,若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电子警察将对其进行拍照记录,并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未悬挂车牌或遮挡车牌的机动车,除了处以罚款外,还将扣除12分;而对于使用伪造或变造车牌的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六、在单双号限行期间,将暂停执行《安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实施通告》(编号为〔2018〕第2号)。从2021年1月1日起,该通告将重新开始实施。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3日
点击洛阳网菜单栏
或识别下方二维码
即可对话有关部门
限行通知单双号限行河南多地机动车限行空气质量改善
本站文章除注明转载/出处外,均为本站原创或翻译。若要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共创和谐网络环境。
转载请注明 : 文章转载自 » 途讯交通网 » 出行攻略与工具 » 河南多地发布限行通知,郑州四环内12月4日至31日单双号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