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中重型货车限行通告:加强交通安全与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admin
-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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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达到预防以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还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这类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再结合我市市区道路的实际情形状况,针对市区里的中重型货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实施限制通行举措,现把有关事项通告公布如下 。
一、限制通行区域
(一)S101省道不包含的区域,在其以北,此范围东边起始于建设路交叉口,西边终止于翟阳路交叉口 。
(二)宝塔东路(含)以西(北起司湾卫河南堤,南至建设路)。
(三),G107 国道将其排除在外,其范围是从北边的濮卫连接线交叉口开始,一直延伸到南边的翟阳路交叉口,且处于以东的区域 。
(四)翟阳路,包含此路,路以东区域,该区域范围是,北起G107国道路口,南至S101省道路口 。
(五)翟阳路以西(包含翟阳路),一直往西,直到石武高铁东侧,这个范围是北起石武高铁石庄超限站段,往南延伸到杨大屯段 。
(六)在濮卫连接线不包含的区域靠着南方的地方,从G107国道交叉口作为起点往西,到比干大道作为终点往东这个范围,还包括沿着线路的相关路段 。
(七)卫辉市,卫河北侧的河堤路,在其含括范围以南的区域,该区域西起翟阳路双河街,一直沿伸至司湾段与东孟姜女河交汇处 。
二、限制通行车辆种类
(一)中重型货车(含中型和重型新能源货车)。
(二)2吨(含)以上燃油货车。
(三)危化品车、低速货车、农用三(四)轮车、拖拉机。
(四)燃烧柴油的专项作业车、轮式机械车。
限制通行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三、特殊情况通行申请
对于那些因经济建设、民生服务等方面存在需求,从而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车辆,在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之后,去办理通行证件,并且要极为严格地依照指定的时间以及路线来通行。
四、不受限制通行的车辆
(一)军车(含武警)、警车、消防、救护、工程救险专用车。
(二)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电力专用车,通信专用车,供水专用车,供气专用车,热力专用车,照明专用车,市政环卫专用车,道路清障专用车,医疗废物运输专用车,邮政(含报刊发行)专用车。
限行通告中重型货车交通管理大气污染防治通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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