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起成都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动车限行时间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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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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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6 日,有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那里得到消息,成都将会在 12 月 27 日上午 8 时开启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机动车尾号限行的时间变成了工作日的 6:00 至 22:00 。
依照省级生态环境以及气象部门空气质量联合会商后的意见,预报从12月27日开始,盆地大部分地区气象条件变差,成都平原、川南以及川东北部分城市存在颗粒物轻度到中度污染的风险,局部城市有颗粒物小时重度污染的风险。自12月27日8时起成都将要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四川天府新区的全域,成都东部新区的全域,成都高新区的全域,锦江区的全域,青羊区的全域,金牛区的全域,武侯区的全域,成华区的全域,龙泉驿区的全域,青白江区的全域,新都区的全域,温江区的全域,双流区的全域,郫都区的全域,新津区的全域,这部分区域被称作重点管理区,还有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里面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工业集中发展区,还有农村新型社区,连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这部分区域被称作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在这些区域以内的道路,全天都禁止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这里的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除外,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也除外,同时还禁止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通行,这类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除外,采用集装箱式密闭运输的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也除外,并禁止通行。
处于重点管理区,以及一般管理区当中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在全天时间段内,禁止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通行,禁止预拌砂浆运输车辆通行,禁止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通行,不过新能源车辆,以及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是可以通行的。
在工作日的6:00至22:00这个时间段内,禁止一类车辆在特定道路行驶,这类车辆包括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07年1月1日(不含)以前的国三排放标准的汽油车,还包括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及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特殊车辆除外),而特定道路是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的道路 。
从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环路(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施汽车尾号限行措施,此措施依据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汽车)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来确定。具体为:星期一限制尾号“1”和“6”通行;星期二限制尾号“2”和“7”通行;星期三限制尾号“3”和“8”通行;星期四限制尾号“4”和“9”通行;星期五限制尾号“5”和“0”通行。而且公休日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成工作日的话,当日不限行。
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成都预警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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