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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特定时段对危化品及大型货运车辆实施临时区域限行

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大型货运车辆临时区域限行的通告

为确保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畅通,依照《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保工作总体方案》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实际状况,经过研究进而决定,在特定的时间针对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大型货运车辆施行临时限行管理举措,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5年8月16日0时至8月25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拉萨市城关区,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堆龙德庆区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达孜区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经开区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高新区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文创园区内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三、限行车辆

大型货运车辆临时限行_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限行_限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指所有运输那些具有毒害、腐蚀、爆炸、强烈燃烧迹象、助火等性质的物品,尤其是对人体、设施以及环境会产生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载货汽车,还有配备有独立车架的挂车,其中挂车包括处于空车标准状态的那部分。

核定载质量大于或者等于5吨(含)的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属于大型货运车辆,总质量大于或者等于12吨(含)的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也属于大型货运车辆,牵引车(牵挂车头)是大型货运车辆,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同样是大型货运车辆。

于本通告所规定限行的那些车辆,在限行之时、限行区域以内违规行驶的情况,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予以处罚。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消防车辆、救护车辆、工程抢险车辆以及保障城市基本运行所需的必要车辆,要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去申请,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通行。

特此通告。

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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