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城区及南部六县市自27日起将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 admin
-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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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通知》,针对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自2023年12月27日零时开始,咸阳市城区以及南部六县市(包括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三原县、礼泉县、乾县)内的所有道路行驶机动车(包括持有临时号牌的车辆)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以应对空气污染并保障公众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市城区及南部六县市已启动对机动车的单双号限行政策。这一措施在原有限行区域范围内,全天24小时对机动车车牌尾号进行单双号限制(若尾号为英文字母,则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公历日期的单日限制单号(包括1、3、5、7、9),双日限制双号(包括2、4、6、8、0)。此外,市城区内暂停执行工作日的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禁止重型及中型货车、三轮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拖拉机在道路上行驶(特殊车辆不在此列)。同时,禁止运输建筑废弃物、混凝土运输罐车、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散装物料、煤炭、焦炭、废渣、沙石以及土方等材料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
三、以下特种车辆不受限制:
新能源车辆配备的标识牌,指的是那些根据国家发改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所定义的车型,这些车型涵盖了纯电动车型、具备插电功能的混合动力汽车(包括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
(2)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包括学校使用的校车、企事业单位的班车、负责邮政和快递运输的专用车辆,以及殡仪馆使用的殡葬车辆。
大型客车、跨省长途运行的客运车辆,以及那些获得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旅游客运许可的车辆。
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辆均需喷涂统一标识,同时,行政执法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也需遵循此规定,此外,清障专用车辆、环卫车辆、园林及道路养护的专用作业车辆,以及应急车辆亦在列。
“绿色通道”车辆,指的是那些专门用于运输新鲜农产品的车辆,涵盖各类蔬菜、水果、水产品以及活禽、活畜,还有新鲜的肉类、蛋类和奶制品;这些车辆需经市粮油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并配备有统一的标识,以便于粮油食品的配送。
持有“领”字开头、牌照为黑色背景红色文字的车辆,以及获准临时进入境内的车辆。
(8)用于重大活动保障,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的车辆。
在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同时,本市其他现行交通管理规定依然生效。对于任何违反本通告所列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至于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终止时间,将另行通过公告予以公布。
自12月27日开始,本市主城区内的主要公交路线将实施免费措施,敬请广大民众选择环保出行方式。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2月26日
咸阳市单双号限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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